这个问题早有共识,可能只有极少数国家还存在争议。
我们的课本强调马克思的经典理论剥削源于资本家无偿占有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这种观点将问题简化为资本的存在及其分配不公,似乎只要消灭私有制就能根除剥削。
资本并非天生邪恶,它更像一把双刃剑,其善恶取决于谁在握柄,以及背后的制度如何约束它。权力不对等,资本就是剥削的隐形推手。剥削的本质不是资本的积累本身,而是权力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失衡。
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斯蒂格里茨所指出的,市场力量的不平等会放大经济结果的不平等,导致少数强势群体通过垄断或政策倾斜系统性的攫取他人劳动成果。当权力与资本勾结时,前者为后者提供庇护伞,后者则成为剥削的工具。这种权力垄断远比单纯的资本垄断更具破坏力,因为他扭曲了规则本身,让弱势者难以翻身。试想,没有权力的支撑,资本家又怎敢肆无忌惮?
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资本往往不得不讨好顾客和员工,以求生存和发展。反之,一旦权力介入,如不当补贴、监管豁免或司法偏袒,资本便能化身为敲骨吸髓的利器。
斯蒂格利茨进一步警告,这种市场力量失衡不仅加剧贫富差距,还阻碍整体经济增长,因为它抑制了创新和公平竞争。现实镜像外资与本地企业的对比要验证这一观点,不妨审视发展中国家的外资企业案例。改革开放之初,外资企业被低廉人力成本吸引,纷纷投资建厂。当地政府往往提供税收优惠和土地便利,以换取就业和技术转移。表面看,这似乎是资本对劳工的剥削。中国制造业工人的小时工资仅为美国的5%左右,但细究数据,外资企业的实际待遇往往优于本地企业,尤其是对熟练工人的薪酬更具竞争力。在沿海出口加工区,外资工厂的平均月薪可能达五千八千元人民币,而许多内地黑作坊或小型本地企业仅为3000元以下,甚至拖欠工资。这并非为外资洗白,而是揭示权力因素的微妙作用。
在制度健全、监管严格的地区,外资企业需遵守劳动法,提供社保和加班补偿,促进了当地经济共赢。许多工人视其为求之不得的机会。反观那些监察松懈甚至权力保护下的内地矿区或黑工厂,某些地方官员与奸商的官商勾结才是罪魁祸首。他们无视最低工资标准,强迫工人高强度劳动,却以微薄报酬甚至空头支票回报。
越南加入CPTP前后,制造业平均月工资从2017年的约681万越南盾上升至2022年的约890万越南盾,年复合增长率约为7.6%。这主要得益于外资涌入、技术升级以及国际协定推动的劳工法改革,当地权力意志的改变。由此可见,剥削的烈度取决于权力分布。法律完善、监督到位时,资本能造福一方,反之,他便沦为权力的帮凶。
回想工业革命的惨痛教训,回顾英国工业革命资本的野蛮积累,曾伴随工人阶级的深重苦难。当时,纺织业工厂主在议会权力的庇护下,推行长达16小时的轮班制,儿童劳工遍布车间,10岁孩童每日劳作12小时以上,工资仅够勉强果腹。拉德派运动便是对这种剥削的抗议。职工们砸毁机器不是恨资本本身,而是痛斥他在权贵操控下摧毁生计,导致工资暴跌和童工泛滥。有趣的是:英国的转变并非源于消灭资本,而是权力制衡的觉醒。
1833年的工厂法限制了同工剥削,1847年的十小时法缩短工时,这些变革源于工会运动和议会改革的合力。如今欧美劳工权益的完善,正是权力从资本独占转向社会共享的结果。
这提醒我们,历史不是宿命,而是制度优化的进谏,给予重塑权力、释放资本的善能。资本如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其善恶系于权力的公正。剥削的根源在于制度的不合理与权力的失衡,而非资本的宿命。要根治之,我们需从权力入手,强化反垄断法,提升劳工监督,推动透明治理。斯蒂格利茨建议通过更新托拉斯法规,遏制市场力量滥用,从而实现更公平的增长。
这意味着以更高标准落实劳动法。同步提高劳动者福利待遇,加强权益保护。同时可借鉴欧盟企业社会责任框架,在负面清单外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推动其与本地企业在统一监管下公平竞争。
当权力受到约束,资本将不再是枷锁,而是通往繁荣的阶梯。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超越课本的教条,书写一个更公正的经济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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